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在路面查验、违法处理、事故处理、驾驶证业务、汽车租赁、保险办理、驾驶资质证明等场景下可以出示使用。
以下几种情形仍需使用纸质驾驶证:
1.路面现场执法。不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满12分需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到公安交管服务网点参加满分教育。
2.非现场违法处理。驾驶人接受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时,可以出示电子驾驶证,但对累积记分满12分、一般程序处理以及需要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仍需要携带纸质驾驶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3.办理驾驶证业务。需要收回或者签注原纸质驾驶证业务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纸质驾驶证。
4.交通事故处理。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驾驶证的,当事人应当携带纸质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