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便利群众企业使用交管电子证照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公安交管窗口业务。积极拓展办理客货运输证照、保险理赔、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应用场景,减少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
二、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在已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基础上,对跨省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以及共同所有人变更登记等业务的,内地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便利群众异地购车登记。
三、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旧车,申请注销登记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不需要再到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纸质注销证明,便利群众办理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手续。
四、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因石家庄市非试点城市,暂缓施行)
五、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原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申请人重新申请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将原来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调整为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便利群众重新申领驾驶证。
六、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
1.推广城市路口慢行一体化设计。规范施划非机动车停止线,科学设置非机动车等候区,优化非机动车通行路径,引导非机动车有序等候、顺畅通过。因等候区空间不足导致非机动车越线停车、占用机动车道问题突出的,扩大非机动车等候区面积,科学设置机非隔离设施,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的等候空间,有效减少通行干扰。
2.便利非机动车左转通行。综合考虑非机动车流量、路口基础条件等,因地制宜确定非机动车左转通行规则。具备条件的,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采取左转一次过街的,结合实际设置非机动车左转信号灯、施划路口导向线等;车道宽度足够的,可设置非机动车左转专用车道,实现全过程引导。采取左转二次过街的,设置适应非机动车停车等候需求的等候区,避免排队溢出影响通行,并结合实际,合理施划非机动车禁驶区、导向线,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引导二次过街标志。具备条件的,鼓励在等候区设置非机动车导向车道,减少左转、直行、右转车辆相互干扰。
七、推行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服务。依托“交管 12123”App,在群众登录办理业务时,主动提醒临近车检、换证等重要待办业务事项,并精准告知办事指南,提供线上业务直接办理、线下网点精准导航服务,实现“一次登录、全项提示,一件待办、全程引导”。
八、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安全管理员在公安交管部门开通单位用户账号后,可通过该App线上管理本单位名下车辆及车辆备案驾驶人信息,查询车辆状态、交通违法记录等信息,在线办理机动车选号、补换领牌证、申领车辆免检标志、变更联系方式等业务,切实减轻往返窗口办事负担,降低办事成本。